河北省家庭服務業協會章程
(二O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名稱是“河北省家庭服務業協會”,英文譯名為:HEBEI HOME SERVICE ASSOCIATION,縮寫:HHSA,會址設在河北省石家莊市。
第二條 本協會是由從事家庭服務行業相關的企事業單位及有關組織等自愿組成的行業性、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依法維護本協會會員單位及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發揮政府聯系家庭服務企業的橋梁和紐帶作用;完善行業自律建設,促進全省家庭服務業健康發展。
第四條 本協會業務主管單位是河北省婦女聯合會;同時本協會接受河北省發展家庭服務業聯席會議制度辦公室及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民政廳民間組織管理局等有關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并承辦委托的業務。
第五條 本協會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中山西路300號華飛捷座1313室。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范圍: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政策、法規,依法維護會員單位及員工合法權益。
2.促進行業自律建設。依法制定行規行約,建立行業自律機制,規范行業自我管理行為,維護行業信譽,促進行業公平有序競爭及和諧發展。
3.開展調查研究。對本行業發展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為政府制定行業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提供科學依據,提出建議。參與制定行業標準,協調服務價格,監督服務質量,促進家庭服務業向社會化、規范化、產業化、職業化和信息化方向發展。
4.協調推行公益信息平臺建設。為會員搭建傳遞信息、探討問題、交流經驗、提供咨詢服務的平臺,促進企業間的交流與合作,實現資源共享、合作共贏。
5.加強教育培訓。根據市場需求,分層次組織開展企業管理、職業道德和技能培訓,開展多層次多元化培訓與再培訓,不斷提升企業管理者管理能力及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和技能素質,提高家庭服務行業的整體水平。
6.承接政府委托的其他任務。
7.履行《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能。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協會的會員分為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2.有加入本協會的意愿;
3.在本協會的業務行業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
1.提交入會申請書及有關證明文件;
2.經本協會常務理事會研究同意;
3.由本協會秘書處給會員辦理相關手續事宜。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3.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4.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5.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2.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
3.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4.按規定及時交納會費;
5.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告知本協會,并交回會員標志牌。會員兩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選舉和罷免理事;
3.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制訂并修改會費標準;
5.決定終止事宜;
6.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延期換屆最長不得超過1年。
第十七條 本協會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1.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2.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
3.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4.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5.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6.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的設立、注銷和更名;
7.決定秘書長、副秘書長,各機構負責人的聘任;
8.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9.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10.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 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訊或網絡的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 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 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本章程第十七條第1、3、5、6、7、8、9、10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 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訊或網絡的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2.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3.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4.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5.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6.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應當辦理離職手續。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實行會長輪值制,秘書長實行制。會長、副會長每屆任期5年,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處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或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法定代表人由選舉產生的本協會副會長兼任,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1.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會議;
2.提名聘請和解聘本協會名譽會長;
3.制定本協會年度工作方針;
4.代表本協會對外進行民事活動;
5.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6.代表理事會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1.協助會長主持本協會日常工作;
2.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3.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4.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 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人選,提請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5.提議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6.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1.會費;
2.捐贈;
3.政府資助;
4.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5.利息收入;
6.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經費用于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發展, 不得在會員中分配。其主要用途是:
1.辦公經費;
2.辦公設備的補充購置;
3.開展協會活動的費用;
4.工作人員的生活補貼和有關開支;
5.其他必要支出。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理事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于政府資助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審查,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審計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資產,依照國家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規定及本協會章程進行管理,任何單位與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社會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和程序
第三十九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報會員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 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修改后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后,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第七章 變更、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 變更本協會章程、名稱、法定代表人、業務主管部門等,由常務理事會提出變更報告,提交理事會通過。涉及登記證書及其他登記內容的一般性變更,由常務理事會審議決定。同時依法辦理變更手續。
第四十二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 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并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 本協會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參與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經2017年4月26日河北省家庭服務業協會第三屆一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2013年3月5日通過的章程同時廢止。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河北省家庭服務業協會
二0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